各有关单位:
全国先进物流企业评选是经国家批准同意设立的评比表彰项目,是全国性物流行业评比表彰活动。根据《全国先进物流企业评选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评选办法》)的规定和要求,现将2020年全国先进物流企业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全国先进物流企业评选活动经评选产生“全国先进物流企业”。全国先进物流企业评选另设“全国先进物流企业创新成长奖”、“全国先进物流企业社会责任奖”两个单项子奖。
二、全国先进物流企业由参评企业自主申报。各地物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、全国及各地物流相关的行业组织、我会下属相关分支机构可以推荐申报企业。全国先进物流企业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三、评选活动按《评选办法》规定办理,《评选办法》及申报表格可在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网站(http://www.cctaw.cn)下载。
四、参加全国先进物流企业评选的企业应正确填写申报表格,同时填写企业主管领导和联系人的有效联系方式。书面材料中加盖公章,通过指定电子邮箱xy66095118@163.com报送材料,同时寄送一式三份书面材料。
五、材料报送时间到2020年8月1 0日截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电商物流产业分会
联系人:孔雪 18501175759(微信同号)
邮箱:xy66095118@163.com
中国交通运输协会
2020年6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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